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

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,是依據《消防法》第九條的規定,要求場所的管理權人,定期委託具備資格的「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」或「專業機構」對場所內的消防安全設備(如滅火器、警報設備、避難指示設備等)進行外觀、性能與綜合檢查,並將檢修結果依規定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申報備查的制度。這項制度旨在確保消防設備在火災發生時能正常運作,保障生命財產安全。 

制度目的與重要性:

  • 確保設備功能:消防設備平時是備而不用,但火災時必須能發揮預警和保護功能,檢修是關鍵。
  • 預防潛在危險:藉由專業人員的檢測,及早發現並排除設備的故障問題,降低火災風險。
  • 保障公共安全:對於公眾使用場所,管理權人對所有使用者負有重大責任,確保消防安全設備能有效運作。

檢修申報的流程

  1. 委託專業人員:場所管理權人應委託具備資格的消防設備師(士)或經許可的專業檢修機構進行檢修。
  2. 進行設備檢測:
    • 外觀檢查:檢查設備是否有損毀、配置是否恰當。
    • 性能檢查:操作設備,判斷其性能是否正常。
    • 綜合檢查:檢查設備的整體運作機能。
  3. 製作檢修報告:檢修人員或機構完成檢修後,應製作檢修報告書及相關文件。
  4. 申報備查:管理權人應將檢修報告書連同其他必要文件,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備查。
  5. 消防機關複查:消防機關得視需要派員前往複查。

應申報的場所與設備

  • 依據《消防法》,應設置消防安全設備的場所(即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的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類場所)的管理權人,都應進行申報。
  • 檢修的設備涵蓋滅火設備、警報設備、避難逃生設備,以及消防搶救上必要的設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