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,是依據《消防法》第九條的規定,要求場所的管理權人,定期委託具備資格的「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」或「專業機構」對場所內的消防安全設備(如滅火器、警報設備、避難指示設備等)進行外觀、性能與綜合檢查,並將檢修結果依規定向當地消防機關提出申報備查的制度。這項制度旨在確保消防設備在火災發生時能正常運作,保障生命財產安全。
制度目的與重要性:
檢修申報的流程
應申報的場所與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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